1、清算備案
公司被執照被吊銷,已經失去經營主體資格,股份或者有限公司的需要開股東大會,決定注銷。然后成立清算組,將公司的債權債務處理清楚,將清算報告和注銷申請書,連同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股東協議等材料,一起提交工商部門,進行清算備案。工商部門一般會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
2、公告
在工商部門認可的報刊、媒體上發布注銷公告,向社會通報注銷決定。登報日期不得少于45天。
3、稅務注銷
公告期后,攜帶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股東身份證、發票、稅控器等材料,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注銷手續。注銷的程序是先注銷未使用完的發票、注銷稅控器,然后進行稅務檢查,清理未完成稅款,之后就可以注銷了。
4、工商注銷
辦理稅務注銷后,攜帶注銷證明和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股東會議決議、清算報告,公司的公章,到政務大廳工商窗口辦理注銷手續。工商注銷在5個工作日內就可以辦理完畢。經辦人員辦理的,需要公司法人的授權委托書。
5、組織機構注銷
攜帶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注銷證明,到質監部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注銷。
6、公章注銷
公司注銷之后,公章已經不具備法律效力。但為避免日后發生不必要的麻煩,還是將公司公章注銷為好。辦理的手續是,稅務、工商、組織機構代碼證注銷回執證明,到政務大廳原備案的公安窗口辦理,公章以及法人、財務等印章都應注銷收回。如果是非法人企業,在辦理工商注銷的時候,直接就可以收回公章了。
一、公司注銷材料
申請注銷前公司應開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進入公司注銷申請程序,清算后、注銷前公司需要出具和準備如下報告: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2、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出資人或出資人授權部門的文件。
因違反《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被公司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撤銷公司設立登記的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刊登注銷公告的報紙報樣;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二、法人資格
清算動作進行前公司仍具有法人資格,其權利義務能力和行為能力都沒有發生變化;
開始清算動作后,公司便進入特殊階段,其權利義務能力和行為能力均減小,受到相應限制。不過清算期間,公司仍具有法人資格,可以參加民事訴訟。
清算完成后,公司法人資格能力進一步縮小。只剩下些許義務,比如償還債務。
清算之后,公司正式進入注銷程序,一般來說,注銷的整個過程需6-12個月時間。注銷完成后,公司法人資格徹底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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