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能否起訴重新分配財產
夫妻離婚的方式可以是協議離婚,也可以是訴訟離婚。所以,離婚的方式不同,對“離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財產嗎”的回答也是不同的。
(一)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未達成協議,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并分割財產,決定子女撫養等問題。訴訟離婚后,當事人對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財產一般情況下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但是,出現以下情況時,離婚后財產可以重新分割。
1.訴訟離婚時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是涉及到離婚時漏掉的對方的財產,比如漏掉的對方的房產、公司股權、股票等等。
2.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離婚后,發現對方轉移、變賣、隱匿財產的行為,有新的證據的,可以請求法院重新分割財產。
(二)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協議,簽訂離婚協議書并去民政部門申請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的離婚方式。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因此,協議離婚后財產還可以重新分割的情況有:
1.協議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占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2.協議離婚后,一方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返悔,要求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
3.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4.登記離婚后,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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