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園暴力中毆打他人若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我國公安機關應當對其處以相應的治安處罰。2、《民法典》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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