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打群架,涉嫌聚眾斗毆,對于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多次聚眾斗毆、持械聚眾斗毆等法定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首要分子,是指在聚眾斗毆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謂其他積極參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眾斗毆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對于一般參加者,只依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打群架,一般不構成犯罪,應當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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