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生產劣藥罪的立案標準,是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十八條規定,生產(包括配制)、銷售劣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人員輕傷、重傷或者死亡的;(二)其他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本條規定的"劣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藥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藥品和按劣藥論處的藥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條所稱劣藥,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于劣藥的藥品。中國刑事辯護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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