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是否有財產,如果有財產或者你提供了財產線索,法院采取執行措施的,在法院按照程序執行后,可以將執行財產支付給你。對方有財產是你拿到執行款的前提條件。法院的辦事效率。一般情況下,申請執行案件,法院先立案。立案后再將案件轉到執行法官處,執行法官根據自己的時間安排,傳喚被執行人。在被執行人不同意付款后,可能需要你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或者法院根據情況采取執行措施。一般情況下,如果對方有財產,法院又積極執行的話,你可以在三四個月拿到執行款。反之,則可能拿不到執行款。當然,在執行中,如對方同意調解,達成執行和解的,你可以很快拿到執行款。
一、強制執行后對方還是不給錢怎么辦
對于被執行人拒不執行判決結果的情況,依法應當由人民法院的執行局或執行庭進行處理。這時,法院一般會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由具體執行員及時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狀況,凍結對方銀行賬戶,查封其財產、依法劃款等。如果當事人知道對方財產線索的,也可以提供給執行法官。對于惡意拒不執行的嚴重情況,還可以依法追究其拒不執行裁判的刑事責任。
二、申請執行后多久才執行
申請執行后執行的時間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被執行人如果有財產可供執行的,一般應該要在立案當天開始的六個月內執行;
2、如果基層法院不執行的,半年后也可以申請提級執行;
3、上一等級的人民法院在經過審查,可以責令原來的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判決,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由其他的人民法院執行;
4、如果有特殊的情況必須要延長執行期限的,應該要報請本院的院長或者副院長批準。
一、申請執行的流程如下:
1、申請,判決后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受理;
3、申請復議;
4、通知被執行人;
5、進行強制執行,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
二、申請執行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請執行書。申請執行書中應當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事項、執行標的,以及申請執行人所了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
2、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3、申請執行人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法人申請的,應當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申請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4、繼承人或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承受權利的證明文件;
5、其他應當提交的文件或證件。
綜上所述,被執行人如果有財產可供執行的,一般應該要在立案當天開始的六個月內執行,當事人提出申請后,需要經過受理、申請復議、通知被執行人等流程,最后進行強制執行,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申請人需要提供申請執行書、生效法律文書副本以及申請執行人的身份證明等證件。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五條:行政機關依法作出金錢給付義務的行政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標準應當告知當事人。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數額不得超出金錢給付義務的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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