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別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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