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產糾紛案件一般需要提供的證據材料如下:
1、房產轉讓合同;
2、房屋產權證書;
3、證明合同履行的相關聊天記錄、視頻等;
4、證明己方主張的事實的證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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