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決書下來申請強制執行的時間如下:
1、法院判決書下來之后,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上訴,自雙方收到法院判決書后15天的上訴期滿后,即可向法律申請強制執行;
2、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提起上訴的,從收到一審判決開始最快要三個月左右時間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申請強制執行的流程如下:
1、本人或律師查詢和了解財產線索;
2、起草《強制執行申請書》,提交至一審人民法院,或同級的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法院;
3、人民法院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需要補充材料的,一次性書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內補正;
4、執行立案,錄入法院辦案系統,公開執行案件信息;
5、法官操作人民法院執行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進行全面查控;
6、對被執行人的財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第二百四十七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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