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事人準備材料。應攜帶以下資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關鍵提示: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二)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關鍵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三)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關鍵提示: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也會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
(四)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后,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關鍵提示:至此,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當事人可于規定期限日憑收費單據來領取公證書。
一、婚前房產需要公證的情況
1、婚前,一方出資購房,對方不出資,但購房合同、交款發票等手續全在對方名下的。
2、婚前雙方(包括雙方家里均有出資的情況)共同出資購房的。
3、公證為共同財產的,可以寫明各自占有整個房產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據出資比例確定。
二、婚前房產公證費用是多少?
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按照收費標準,該類民事協議公證費為400元,代書費為80元,打字復印、副本等收費另行計算。但如果一方將屬于自己的婚前個人房產贈與另一方所有,應按贈與公證收費,收費標準為贈與價值的2%。
按照《公證法》,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人提供的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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