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交易的流程是怎樣的
1、看房驗明產權是關鍵。決定購房之前,一定要驗明所購房屋的產權現狀。產權不明確、有糾紛的一定不能購買,這往往是消費者在購房時最容易忽視的一個環節,也是產生購房風險的根源。
2、簽合同確認雙方合法身份。一般購買二手房的合同有兩種,如果是通過中介購買二手房,一定要約齊買賣雙方及中介簽訂三方合同。
3、選購首先考察性價比。消費者需首先確定自己所需房子的基本條件,包括房子的戶型、結構、面積、大概位置和房子的心理價位等,然后依照步驟進行交易,這樣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4、辦手續必要程序不能簡化。經過選房、看房、簽合同三個步驟后,將進入買房的實質性階段。此階段具體內容是:房屋面積測繪、房屋價值評估、房屋抵押貸款、房屋產權過戶、取得回執。
5、交房按照合同約定執行。辦理完所有手續后,買賣雙方可按合同條款交接房屋,買方驗收房內不少拆除的房屋裝修和附屬設施,驗收合格后買方付款。
二、怎樣解決二手房交易糾紛
1、協商協商,是爭議當事人在自愿互讓的基礎上,按照有關法律和合同規定,直接進行磋商,自行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爭議的一種方式。由于這種方式是通過協商或談判最終實現對爭議的和解,故這種方式又稱為和解。協商解決爭議的最大特點在于它無須第三者介人,完全由當事人各方自行解決其糾紛。由于協商是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談判達成協議來解決爭議的,所以,當事人協商的行為是一種法律行為,當事人之間達成的解決爭議的協議實質上是成立了一項新的合同。因此,一旦當事人經協商依法達成解決爭議的協議,該協議即具有與合同一樣的效力,當事人應自覺和認真履行,否則就構成違約。
2、仲裁仲裁是由雙方當事人自愿選擇的解決糾紛的途徑,并不是一種法定的訴訟程序,而且,進入仲裁程序的雙方當事人必須事先在合同中訂立了仲裁條款,或者是在爭議發生后,經雙方協商同意以仲裁方式解決糾紛。如果只是一方當事人單方面提起仲裁,仲裁機構不能受理。仲裁機構專業性強,仲裁程序比較簡單,不像審判程序那么嚴格復雜。但是,仲裁機構對自己作出的裁決,無權強制執行,若當事人不履行,另一方當事人只能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訴訟房地產糾紛的訴訟解決,是指由人民法院在房屋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解決房地產糾紛的一種方式。訴訟分為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兩種,實行兩審終審制。根據法律的規定,不動產糾紛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條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出賣人。
出賣人對標的物保留的所有權,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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