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執行案件,執行金額或者價額在一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五十元,超過一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五交納;超過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一交納。
2、申請訴訟保全措施,保全財產的金額或者價額不滿一千元的,每件交納三十元;超過一千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超過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3、海事海商案件,申請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納一千元至五千元,申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五百元;申請留置貨物、燃料的,每件交納五百元;申請船東責任限制的,按申請限制數額的百分之零點一交納,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
當然還有一些其他訴訟費用,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實際支出的應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主要包括:
(1)勘驗費、鑒定費、公告費、翻譯費;
(2)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助費;
(3)人民法院執行過程中實際支出的費用。
一、法院訴訟費怎么算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1、案件受理費;2、申請費;3、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民事訴訟財產保全案件收費標準
1、保全財產的金額或者價額不滿1000元,每件交納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乘1%+20
3、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乘0.5%+520。最高限額5000元保全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和其他按件訴訟費用交納標準各地根據實際,可能還要求提供一些單保,但不會收取費用。
4、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5、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6、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7、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8、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9、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10、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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