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兩個因素決定你是否拿到執行款及拿到執行款的時間:
1、被執行人是否有財產,如果有財產或者你提供了財產線索,法院采取執行措施的,在法院按照程序執行后,可以將執行財產支付給你。對方有財產是你拿到執行款的前提條件。
2、法院的辦事效率。一般情況下,申請執行案件,法院先立案。立案后再將案件轉到執行法官處,執行法官根據自己的時間安排,傳喚被執行人。在被執行人不同意付款后,可能需要你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或者法院根據情況采取執行措施。
3、因此,一般情況下,如果對方有財產,法院又積極執行的話,你可以在三四個月拿到執行款。反之,則可能拿不到執行款。當然,在執行中,如對方同意調解,達成執行和解的,你可以很快拿到執行款。
一、沒有財產怎么強制執行
案件審理完畢后進入執行階段,在被執行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下,申請執行人應當積極向法院執行庭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隨時請求恢復執行。但是如果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執行,申請執行人要承擔執行不能的法律后果。
二、政府拖欠工程款國家規定
可以通過以下程序維護自己的權益:1、盡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起訴要求還款后,法院會依法做出判決,勝訴之后,如果對方拒絕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法院受理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3、案件執結。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4、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如果法院在有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情況下,6個月還未執結,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行政機關依法作出金錢給付義務的行政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標準應當告知當事人。
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數額不得超出金錢給付義務的數額。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