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從公司法的規定來看,一個規范運作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應具備下列特征:
(1)在公司章程上被記載為股東,并在公司章程(包括公司設立協議)上簽名蓋章,表明自己受公司章程的約束;
(2)向公司投入在章程中承諾投入的資產,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
(3)在工商行政機關登記的公司文件中列名為股東;
(4)在公司成立后取得公司簽發的出資證明書;
(5)被載入公司股東名冊;
(6)在公司中享有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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