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買賣合同糾紛起訴需要具備的證據有哪些
買賣合同糾紛起訴需要具備的證據有:
1.證明主體資格的材料,如當事人的身份證、企業營業執照;
2.證明合同關系存在的材料,如買賣合同原件或復印件;
3.證明存在違約事實的材料,如收貨單、收據。
二、買賣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怎么走
買賣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有:
1.遞交起訴材料。
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材料后,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立案。對于不予受理的,會作出裁定書。
3.若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受理立案后,會安排時間開庭審理。適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會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經批準可以延長,并會出具延期審理通知書;人民法院在審理結束的,會依法判決并出具民事判決書;判決書中會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
4.當事人若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收到判決書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三、買賣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的確定
買賣合同糾紛管轄法院的確定:需要先明確買賣合同雙方是否有選擇管轄的書面協議,若買賣合同雙方沒有選擇管轄的協議,或選擇管轄的協議無效,則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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