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無論社會保險還是商業保險,養老保險都有年齡限制。因為養老保險,顧名思義就是為了在老年享用的,如果年齡太高,不能在到應當享用的年齡時,積累出必要的基金數額,那樣的養老金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因此社保要求在規定退休年齡前的最低繳費15年,也就是確定了參加養老保險的年齡限制。商業保險也是同樣規定了繳費年限與相應(最早和最晚)的領取年齡,以此來確定了養老保險的參保年齡的限制。
養老保障是人生在失卻勞動能力以后的主要收入來源,人從一開始工作有收入以后,就應當從自己的勞動收入中拿出一部分,參加養老保險保障,為自己的晚年生活開始準備養老金。早做準備,輕輕松松,太晚才考慮到養老問題,負擔的確太重,大部分人難以承受。商業保險的養老保險一般是到50歲,55歲,60歲,65歲開始每個月領取養老金,購買年齡當然必須在領退休金之前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攫B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攫B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