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民事訴訟中,證據是當事人治理案件、維護權益的基本手段。在一些特定情況下,當事人可以通過證據權利轉讓的方式來獲取證據。然而,權利轉讓前需確保證據的合法性和真實性,且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否則可能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當事人擁有獲取、保存、利用證據的權利,也可將證據提交給其他人保管。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法院通知、公證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要求證人作證或者出示或者提取與案件有關的書證、物證、電子數據等證據。
3.《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條規定,著作權人可以將其著作權轉讓給他人,但版權人仍享有知情權和出版權。
4.《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權利人可以將其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他人。
綜上所述,當事人在糾紛解決前進行證據權利轉讓是合法的。但需注意,權利轉讓前應仔細審查證據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并確保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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