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判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后十五天內沒有一方上訴則送達完成即生效,再加判決主文規定的履行期限,即可申請執行。一般順利送達的在一個月內即可生效,如果送達不到需要公告的則還需60天的公告期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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