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因此按照規定如果是主動辭職的話,不滿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不能領取失業保險。
一、自己寫辭職報告可以拿到失業金嗎
原則上是不行的。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一般是: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根據以上條件可以看出,非自愿性失業才可以領取失業金。
二、辭職后可以拿失業金嗎
辭職后不可以領取失業金??梢砸婪I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依照《失業保險條例》規定,應具備下列條件: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本人及其所在單位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用滿1年的;
2、出于非本人意愿原因中斷就業的;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而辭職屬于本人主動中斷就業的行為,不符合以上條件,不可以領取失業金。
三、主動辭職有失業金嗎
一般情況下,主動辭職后沒有失業金,因個人意愿主動辭職,不滿足領取失業金的條件。但如果是因為用人單位拖欠工資而離職,由于用人單位先有違法行為,這種情況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因此按照規定如果是主動辭職的話,不滿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不能領取失業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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