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要起訴離婚的情況下,女方在收到法院傳票后只能選擇應訴,若不想和老公離婚,則在沒有法定離婚情節的前提下,向法院主張夫妻感情并沒有破裂并出示證據。若同意離婚的,則需要對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權做好準備,以及是否滿足申請經濟補償金、經濟幫助金和損害賠償金?!?p>一、老婆要和我離婚怎么辦?
老婆要離婚的:1、如果不想離的,多與老婆交流與協商,協商不成的,老婆執意要離婚,則會訴至法院,應訴時可以多準備能證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證據;2、如果你也想離婚的,則可以與老婆對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權達成離婚協議書,協議不成的可以訴至法院,應訴時可以多準備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以及更適合撫養孩子的證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二、我老公有暴力傾向我想離婚但他不同意我該怎么辦
老公有暴力傾向,女方想離婚但老公不同意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且提交對方有暴力傾向以及自身遭受家庭暴力的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確認夫妻感情破裂,確無和好可能的,是會準予離婚的。
三、女方婚內出軌沒有證據怎么辦?
女方婚內出軌沒有證據也是可以起訴,但是離婚難度比較大。離婚能不能成,看雙方感情破裂程度。
1、法院判決離婚很謹慎,必須先調解,調解的目的在于促使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一致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均同意不離婚。
2、調解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則判決準予離婚或者不準予離婚。
3、判決不準離婚的的情形:包括女方在懷孕期、哺乳期、產后一年內,終止妊娠半年內,男方提出離婚的,法院判決不準予離婚。
4、判決應準予離婚的,包括重婚、同居、暴力、虐待、遺棄、惡習不改、分居滿兩年、對方宣告失蹤或者其他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的情形。
出軌并不是法院必須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除非構成同居情節),所以不必特別在意證據是不是很充分。法院判決離婚的核心因素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這是個很難以量化的指標,所以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起訴離婚難度確實不小。當然,并不是完全沒有辦法,如果法律意識足夠強,注意保留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想離也不是離不了。比如夫妻吵架的時候可以選擇報警,也可以故意找居委會的來做調解,這些記錄都是可以保留下來作為夫妻感情不和甚至破裂的證據。甚至采用分次起訴的策略,第一次判決離婚的可能性也許不高,但是第二次起訴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就高多了。連著兩次起訴要求離婚,就算沒有別的證據,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法官也是看在眼里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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