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和法院判決書對于要求支付撫養費的履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對方不履行,可持相關證據向法院申請執行。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實際需要、父母負擔能力和當地生活水平確定,一般為月總收入的20%至30%。有固定收入的可折算,負擔多個子女可適當提高比例。撫養費應定期給付,可一次性給付或折抵財物。如有減少給付條件,可請求減少。拒不支付撫養費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需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分析
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話,可以持相關的離婚協議等證據材料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如果雙方是由法院判決離婚,對方不執行判決書判決的撫養費的,可以持相關的判決書等材料到法院申請執行。一是夫妻雙方協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訴。另外,關于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的條件,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么可請求減少給付。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注意,如果一方不執行的是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
結語
離婚協議和法院判決都是保障雙方權益的重要依據。如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可持相關證據到法院起訴,要求履行協議并支付撫養費。對方不執行判決書的,可申請法院執行。撫養費數額應根據子女需要、父母負擔能力和當地生活水平確定,通常按月總收入的20%-30%支付。有特殊情況可適當調整。撫養費應定期給付,可一次性支付或折抵財物。如一方無力支付,可請求減少給付。拒不履行撫養費判決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注意,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需提起民事訴訟,以協議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履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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