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本質不同這里所說的激活一般是指激活金融功能,因為社保功能一般不需要激活,是自動開通的,激活了金融功能,就能當銀行卡使用,可以用來領取養老金、失業金等社保待遇。如果沒有激活金融功能,就只能當做醫??▉硎褂昧?,如果所在地區是把養老金發放到社??ɡ?,就沒法正常領取養老金2、報銷不同假如辦理了社??▍s沒有激活,也能在醫院報銷,社??ㄊ窃卺t院看病時自動激活,若從未用卡,此卡一直有效,只要按時繳納了醫療保險,激活沒有限制時間3、功能不同社??偃鐩]有采取一定的措施的話,那么能夠操作的東西就會減少,只有激活過的才能享有這張卡的全部的功能,在沒有進行前往激活的話,就只能用卡上的兩個功能,這兩個功能就是查詢剩余的金額,以及給這張卡上面交付一定的費用,其他的功能是不能夠使用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h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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