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勞動爭議仲裁流程如下:1、申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仲裁申請;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后,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等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
仲裁流程:準備材料,申請仲裁,做出審理決定,開庭,明確請求,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調解,調解不成,裁決,不服裁決起訴。準備材料:勞動仲裁申請書及相關證據,證據包括申訴書、申訴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被訴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勞動合同、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
第七十八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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