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上講,簽訂合同時只要合同內容不違反我國法律規定,合同的簽定各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能力,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所簽定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護。
所以在簽定合同前,首先要審查合同簽定方是否是適格的主體,換句話說是否有簽定合同的資格,比如某些施工合同,針對施工企業是有一定的資質要求,或者有些項目是必須通過招投標后才能實施。
其次要注意仔細審閱合同內容是否違反法律法規。
另外合同雙方當事人雙方要蓋章或親自簽名,如果本人無法親自到場可以授權他人代為簽字,或委托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定完畢后還要注意保留合同原件,在發生糾紛時才能更好保護自己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條 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