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工資爭議需要仲裁前置。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勞動工資爭議需要仲裁前置。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爭議怎么處理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爭議具體處理如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訴訟或者協商解決。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的調解原則。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拖欠工人工資最快最直接的解決方法
拖欠工人工資最快最直接的解決辦法是到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