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國家安全法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始終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我國國家安全法明確規定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一共11個領域的國家安全任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三十九條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管理指導本系統、本領域國家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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