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妝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后財產要根據情況來判斷,如果是二人在領取結婚證之后購置并且雙方沒有對嫁妝的歸屬作出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除了法定和約定的屬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一、嫁妝是否從彩禮扣
嫁妝一般不是從彩禮扣。
彩禮可以自由支配,沒有強制規定說要買嫁妝,具體怎么使用,建議參考當地風俗習慣。從法律上說,結婚時,女方出錢購買的,從娘家帶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屬于夫妻婚前財產。女方的嫁妝以結婚作為時間點確定個人財產還是婚前財產,有父母約定就按約定。
女方的嫁妝通常都是女方父母給女方的贈予,這個應該按照結婚的時間點,領證之前贈予是女方個人的,如果是領證之后就是雙方的。根據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結婚一年離婚嫁妝能退還嗎
結婚一年離婚嫁妝是否能退需要視情況而定。
1、若在登記結婚前的陪嫁嫁妝應認定為是女方家人對女方的婚前個人贈與,此時嫁妝應當退還,歸女方所有。
2、若在登記結婚后的陪嫁嫁妝,女方家人未明確表示是對某方的個人贈與,則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該嫁妝應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此時,嫁妝是否退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財產分割。
但夫妻雙方對該嫁妝有特別的約定,則應依約定來認定財產的權利歸屬。當然,如果該嫁妝很明顯是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的,也應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三、離婚女方嫁妝要怎么分
離婚女方嫁妝的分割標準:
1、婚前登記陪送,婚前陪送的嫁妝應視為婚前贈與,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2、婚后登記陪送,婚姻登記后陪送的嫁妝,除了女方家屬明確表示贈與某一方或締結婚姻的雙方有特別約定的財產外,一般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對該類財產的歸屬一般不持異議,認為女方陪嫁的財產就是其個人財產,男方購置財產就是男方的財產。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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