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的違規行為將導致保證金沒收,并可能被刑事拘留、逮捕。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和惡劣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不會對社會造成危險的,以及特殊情況下的患病、孕婦或哺乳嬰兒的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法律分析
具體后果是,取保候審期間,如果被傳喚不能到案,屬于違反取保候審規定行為,司法機關可以沒收保證金,并且可以將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逮捕。人民檢察院對于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拓展延伸
取保候審的后果及相關風險
不辦理取保候審可能會導致以下后果及相關風險:首先,被告人可能會被拘留在看守所等羈押場所,剝奪了自由。其次,取保候審是一種保證人身自由的措施,不辦理將無法享受到這種保護,可能會面臨長時間的羈押。此外,取保候審還意味著被告人可以回到社會生活中,繼續工作和與家人團聚,不辦理則無法享受這些權益。還有,不辦理取保候審可能會影響案件的審理進程,延長案件的處理時間。最重要的是,如果被告人被判定有罪,不辦理取保候審可能會對判決結果產生不利影響。因此,考慮到這些后果和風險,及時辦理取保候審是非常重要的。
結語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取保候審是一項重要的保護被告人人身自由的措施。如果不辦理取保候審,可能會導致被告人被拘留、剝奪自由,并且無法享受到回歸社會生活、工作和與家人團聚的權益。此外,不辦理取保候審還可能延長案件的處理時間,對判決結果產生不利影響。因此,為避免這些后果和風險,及時辦理取保候審是至關重要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強制措施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強制措施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訂):第五章 對重新犯罪的預防 第五十二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于無固定住所、無法提供保證人的未成年人適用取保候審的,應當指定合適成年人作為保證人,必要時可以安排取保候審的未成年人接受社會觀護。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