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失信人名下的車會被執行,具體如下:
1、當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車子可能會被拍賣;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作為失信被執行人,在申請銀行貸款、乘坐飛機軟臥、高消費等方方面面都受到限制。
解除失信名單的方法如下:
1、主動向相關部門申請解除;
2、失信人員被納入失信名單后,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后,可提前申請解除;
3、與申請人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并已履行義務者可提交撤銷申請;
4、等待自動解除,一般期限為2年;
5、失信人員可以主動向法院申請消除失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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