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無房一方買房是否算首套,需要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離婚之前的房子登記在雙方的名下,不屬于首套,需要按照二套政策予以購買;
2、離婚之前的房子只登記在對方的名下,在沒有房也沒有住房貸款記錄的情況下,無房一方離婚后買房算首套房的。
首套房,是指購買僅擁有一套住房。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我國城市居民購買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貸款利率優惠和最低首付比率等優惠政策,需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買房人年滿18周歲;
2、買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稅稅率1%的優惠;
3、購房人名下沒有單獨或與他人共同購買的住房。不過與父母一起購買的,按照房改政策購買的,通過繼承遺產或拆遷安置獲得的住房除外。
房子是婚前財產,結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那房子是否屬于共同財產
1、婚前房產,原本是個人財產。但是,婚后在房產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被視為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否則是無法添加名字的,這個時候該房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雙方婚后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一方對另一方的自愿贈與行為,房產為雙方共同擁有。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雙方婚后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視為是一方自愿贈與房屋產權的行為,已發生了變動房屋產權的法律效力,即該套房為雙方共同擁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包括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
(二)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為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
(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
納稅人申報的成交價格、互換價格差額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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