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買房的時候,一般也是會有很多簽約的過程,比如說簽買賣合同還有申請相關的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內容,這些都是需要夫妻兩人都在場的。2、同時,在一般的情況下,共同買房的時候,房產證上還應該要寫上兩個人的名字,夫妻兩人也是必須都要在的,如果說其中一人不能到場辦理手續的話,那么還必須要辦理公證授權委托手續,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還有在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是需要雙方親自到場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