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自行強制執行交通規則。他們的職責是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確保行人、車輛和駕駛員遵守交通法規。交警在執行任務時,有權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包括口頭警告、罰款、扣留駕駛證等。
然而,交警在執行過程中受到一定的限制。對于一些嚴重的違法行為,如酒后駕駛、無證駕駛、超速行駛等,交警需要將案件移交給其他執法部門進行處理。這些部門可能包括交通警察大隊、交警支隊、公安機關等。
總之,交警可以自行對輕微違法行為進行強制執行,但對于嚴重違法行為,他們需要將案件移交給其他執法部門進行處理。 該內容由 陳德文律師 和 微辦案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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