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合同 具備下列條件具有法律效力: 1、合同簽署的各方已經經過實名認證。 2、在電子合同上的所簽的簽名是根據我國《電子簽名法》認可的可靠的電子簽名。
《電子簽名法》第13條,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一)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于電子簽名時,屬于電子簽名人專有。 (二)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三)簽署后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四)簽署后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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