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可否買二手車嗎 一般情況下,被執行人會被限制消費,是不能購買二手車的。 被執行人的權利: 1、申請回避的權利。被執行人認為承辦案件的法官、書記員有以下情形的,有權以口頭或書面形式申請回避:⑴是本案當事人或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⑵與本案有利害關系;⑶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執行的。申請執行人提出回避申請,應當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執行至案件執行終結前提出,是否回避,由人民法院決定。 2、申請執行到期債權的權利。被執行人不能履行到期債務,但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該到期的債權。人民法院可視情況決定是否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權通知,第三人可對該履行提出異議。 3、進行執行和解的權利。在執行過程中,可與對方自愿達成和解協議,變更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義務主體、標的物及其數額、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和解協議內容必須合法有效。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4、提出 執行異議 的權利。被執行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5、申請復議的權利。被執行人對人民法院的罰款、拘留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被執行人的義務: 1、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生效的法律文書,必須自動履行。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將強制執行。并由被執行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承擔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2、如實申報財產的義務。被執行人應當如實申報當前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狀況,被執行人報告財產后,其財產情況發生變動,影響申請執行人債權實現的,應當自財產變動之日起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補充報告。拒絕或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予以罰款、拘留。 3、接受人民法院詢問的義務。對必須到人民法院接受詢問的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進行 拘傳 。 4、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執行的義務。必須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無條件配合和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拒不協助配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予以罰款、拘留。 5、承擔有關執行費用的義務。被執行人不履行義務的,應承擔執行案件的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托有關單位或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一般情況下,被執行人會被限制消費,是不能購買二手車的。被執行人必須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無條件配合和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網也提供 律師在線 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 法律咨詢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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