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請強制執行后,會依法依法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如:直接劃撥被執行人銀行賬戶財產、扣押拍賣被執行人車輛、房屋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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