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法院會暫時中止執行,等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法院會依法恢復執行。法院下達中止執行的裁定后,債權人可以在發現債務人有可執行的財產之后,立即申請恢復執行,同時法院還可以對債務人實施司法拘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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