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2款,勞動者在以下情形下,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連續工作滿十年;2)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國有企業改制時,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
法律分析
《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2款,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拓展延伸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要點和注意事項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勞動合同,其具有一定的法律要點和需要注意的事項。首先,根據勞動法規定,雙方需明確約定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工資待遇等關鍵條款,確保雙方權益平衡。其次,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隨時終止,但需要遵守法定解除程序和提前通知期限。此外,勞動合同期滿后,如果繼續工作,雙方應重新協商確定新的勞動合同條款。雙方在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還需注意遵守國家勞動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規定,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傊?,了解和遵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要點和注意事項,有助于維護勞動關系的穩定和雙方權益的保護。
結語
了解和遵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要點和注意事項,有助于維護勞動關系的穩定和雙方權益的保護。雙方需明確約定關鍵條款,遵守法定解除程序和提前通知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后,需重新協商確定新的合同條款。此外,還需遵守國家勞動法的其他相關規定,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種類】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生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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