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夫妻的共同財產原則上會判,由男女雙方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上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有以下兩種方式:1、協議分割,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議決定財產分割的方案;2、判決分割,如果雙方協議不成時,由法院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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