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離婚之后雙方就不再有關系了,破壞財產也就算破壞他人的財產了。破壞他人財產的行為是違法的,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如果造成他人財產損失達到了五千元或者破壞他人財產的次數達到了三次,就可以立案追訴,需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根據我國法律相關的規定,故意損害財產罪,一般處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嚴重,處最低三年、最高七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3、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的客觀表現是什么?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毀滅,是指用焚燒、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損壞,是指使物品部分喪失其價值或使用價值。毀壞公私財物的方法,有多種多樣。但是,如果行為人使用放火、決水、投毒、等危險方法破壞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應當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關犯罪論處。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行為,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才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毀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壞手段特別惡劣的;毀壞急需物品引起嚴重后果的;動機卑鄙企圖嫁禍于人的,等等。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