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未成年人聚眾斗毆可能構成犯罪。1、依據《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3、如果未成年人聚眾斗毆,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的,法律認定為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4、因此,已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構成聚眾斗毆犯罪。5、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因聚眾斗毆造成他人重傷、死亡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所以未成年人千萬不要認為年紀尚小就聚眾斗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