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和成年打架的處理如下:
1、在報警之后警方一般會對雙方進行調解,并要求其監護人加強管教;
2、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造成嚴重后果且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4、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拘留,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5、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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