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根據《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預付款是定金還是訂金?
預付款不是根據合同的內容而確定的,而是進行交易雙方自行約定的。即可以是定金,也可以是訂金,這是雙方自行約定的內容。只不過你要區分它們的不同:
訂金是個意向,雙方有意達成交易,但訂金并不受法律條款的約束,如果雙方最后不能就合同達成一致,那么返還訂金即可。
定金指買賣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買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梢曂贤_始履行,法律規定,交易雙方達成定金合同,如支付定金一方違約,對方有權不返還定金;如收受定金一方違約,支付方有權要求對方雙倍返還定金。
所以你要視自己的情況,在與對方協商時,明確預付款的種類。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定金訂金區別
定金訂金區別有以下這些:1、性質不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后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或替代物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
2、特點不同:訂金可通過雙方協調歸還。而定金只有遇到簽訂的認購合同不規范等情況下,才能退還。
3、擔保性質不同: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而訂金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擔保性質。
法律依據: 該內容由 齊鳳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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