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生在校外打架的,學校一般來說沒有責任,學生在校外受害的責任應由侵權者負責,學校只對學生在校內受害承擔過錯責任或者過錯推定責任,也就是說學校只有在失責的情況才承擔責任。如果高中生在校外打架受傷的,一般是由打人的學生及其家長對受傷學生進行賠償。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蛘咂渌逃龣C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一、高中學生在學校打架受傷學校有責任嗎
1、很多人認為校方責任險只要傷害事件發生在校園內,學校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從而保險公司就應該給予賠付。就像乘長途車一樣,乘客買了車票和交通意外保險,上了車后發生了人身安全,保險公司就要承擔責任。
2、在實務中采取的是另一看法,保險公司是否賠償要視情況而定。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推行校方責任保險、完善校園傷害事故風險管理機制的通知》中關于“校方責任保險基本范圍包括因校方責任導致學生的人身傷害,依法應由校方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的規定,校方責任險實行的是過錯責任賠償原則,索賠的范疇只是在校方有過錯責任的情形下才生效。
3、校方責任險有一些免責規定:學校的故意行為;學校默許或放任教職員工毆打、體罰學生的行為;學校統一組織或安排的活動宣布結束,如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住校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以及放學后、節假日或假期中學生自行滯留學?;虻叫;顒悠陂g等超出學校管理范圍的時間或空間發生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就被排除在校方責任險的責任范圍之外。
由于學生自傷自殺、學生突發疾病造成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也被列校方責任險的責任范圍之外。所以在本文開始所述的大學生在學校自殺身亡此種情況,保險公司是可以拒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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