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管在哪里,打人都是違法的??梢韵蚪逃滞对V反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三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 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教師有前款第 (二)項、第 (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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