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讓勞動者在春節回家是違法的。如果公司要安排加班的,一般需要與工會、勞動者協商一致;如果勞動者不愿意加班的,有權拒絕。公司不得強制勞動者加班。那么如果公司春節期間強制要求加班的,該如何辦呢?,若遇到在春節期間,公司強制要求員工加班的,員工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公司在限期改正?;蛘邌T工可以選擇接受加班,要求公司依法支付不低于三倍薪資的加班費。那么春節放假算不算薪資呢?,春節放假算薪資。春節休假屬于法定節假日,法定節假日沒上班時應當依法支付薪資的。那么如果公司春節放假不發薪資,該如何維權呢?,維權方法如下:,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2、向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3、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4、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向法院提起訴訟。綜上所述,春節屬于法定節日,員工是可以回家的,公司不讓員工放假,要求加班又不支付薪資的,可以可以通過投訴、勞動仲裁或者訴訟的方法來解決,您學會了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薪資的薪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薪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薪資的百分之二百的薪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薪資的百分之三百的薪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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