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定金買房要注意的事項如下:
1、定金條款并不具有強制性;
2、應當在定金條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體情況;
3、要分清定金和預付款的區別;等等。
一、違約金與定金的有何區別
違約金與定金的區別如下:
(1)違約金是以違約為生效要件的,不需要預先給付,而是在違約行為發生后才進行給付;而定金是以預先給付為條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條款即生效。
(2)責任承擔方式不同。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條款的,一方違約時,應當按照該約定支付違約金;合同中約定定金條款的,則要按照定金罰款來處理。
(3)數額規定不同。約定的違約金以實際損失為基準,但對于占總價款的比例沒有規定。而對于定金,和實際損失沒有關系,只是規定不能高于總金額的百分之二十。
二、簽約認購有哪些流程又有什么注意事項呢
簽約認購的流程:
1、排號選房。
2、交定金。
3、簽訂認購書。
4、簽訂購房合同。
簽約認購的注意事項:
1、開發商資質和樓盤預售證要調查清楚;
2、違約責任要提前約定;
3、規避受牽制條款;等等。
三、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定金和訂金的區別:1、定金具有擔保性質,訂金不具有擔保性質;2、定金必需是書面形式,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訂金不用必須是書面形式;3、定金交付容易,要回是很難的。交付定金時,需要注意“定金一律不退”的條款。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商品房銷售包括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
本辦法所稱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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