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販毒定罪證據包含什么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30 22:25:51
團伙販毒定罪證據包含什么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販賣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團伙販毒的首要分子,是該罪的法定刑升格條件之一。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要證明團伙販毒的成立,至少需要以下幾個方面的證據:一、客觀(違法性)構成要件方面1、主體事實三人以上固定組織、多次或者長期進行販毒活動,并分清了首要分子和其他參加者。2、犯罪對象查到了用于交易的毒品的存在。3、行為事實存在以交易為目的的毒品于其他財物的交換行為事實,但是否盈利不影響販賣的成立。4、犯罪結果該罪應以賣出毒品為既遂標準。為了出賣而收購毒品的行為,如果沒有實際賣出時,屬于販賣毒品罪的犯罪未遂。二、主觀(有責性)要件方面必須證明行為人是出于故意:即行為人在販賣毒品時,明知販賣毒品會危害社會,仍然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
導讀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販賣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團伙販毒的首要分子,是該罪的法定刑升格條件之一。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要證明團伙販毒的成立,至少需要以下幾個方面的證據:一、客觀(違法性)構成要件方面1、主體事實三人以上固定組織、多次或者長期進行販毒活動,并分清了首要分子和其他參加者。2、犯罪對象查到了用于交易的毒品的存在。3、行為事實存在以交易為目的的毒品于其他財物的交換行為事實,但是否盈利不影響販賣的成立。4、犯罪結果該罪應以賣出毒品為既遂標準。為了出賣而收購毒品的行為,如果沒有實際賣出時,屬于販賣毒品罪的犯罪未遂。二、主觀(有責性)要件方面必須證明行為人是出于故意:即行為人在販賣毒品時,明知販賣毒品會危害社會,仍然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販賣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團伙販毒的首要分子,是該罪的法定刑升格條件之一。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要證明團伙販毒的成立,至少需要以下幾個方面的證據:一、客觀(違法性)構成要件方面1、主體事實三人以上固定組織、多次或者長期進行販毒活動,并分清了首要分子和其他參加者;2、犯罪對象查到了用于交易的毒品的存在。3、行為事實存在以交易為目的的毒品于其他財物的交換行為事實,但是否盈利不影響販賣的成立。4、犯罪結果該罪應以賣出毒品為既遂標準。為了出賣而收購毒品的行為,如果沒有實際賣出時,屬于販賣毒品罪的犯罪未遂。二、主觀(有責性)要件方面必須證明行為人是出于故意:即行為人在販賣毒品時,明知販賣毒品會危害社會,仍然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如果是過失販賣了毒品,則不構成本罪。根據罪行法定原則,必須同時一個不少地全部證明上述事實的存在,并且達到證據確實充分、排除合理懷疑的程度,才能認定本罪名的成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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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販毒定罪證據包含什么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販賣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團伙販毒的首要分子,是該罪的法定刑升格條件之一。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要證明團伙販毒的成立,至少需要以下幾個方面的證據:一、客觀(違法性)構成要件方面1、主體事實三人以上固定組織、多次或者長期進行販毒活動,并分清了首要分子和其他參加者。2、犯罪對象查到了用于交易的毒品的存在。3、行為事實存在以交易為目的的毒品于其他財物的交換行為事實,但是否盈利不影響販賣的成立。4、犯罪結果該罪應以賣出毒品為既遂標準。為了出賣而收購毒品的行為,如果沒有實際賣出時,屬于販賣毒品罪的犯罪未遂。二、主觀(有責性)要件方面必須證明行為人是出于故意:即行為人在販賣毒品時,明知販賣毒品會危害社會,仍然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