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的撤銷權期限時長如下:
1、一般情況下為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
2、因重大誤解而撤銷的,期限是九十日內;
3、因脅迫行為而撤銷的,期限是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
一、合同撤銷權在哪些情況下會消滅
有以下兩種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以自己行為放棄撤銷權的,即時消滅。
(三)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可撤銷合同能撤銷嗎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要行使撤銷權;當事人受脅迫,需要自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三、贈與合同中受贈人能否撤銷合同
贈與合同中受贈人能撤銷合同的,但僅限如下情形:
1、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2、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行使撤銷權;
3、贈與產生之日起五年內行使撤銷權;
4、其他情形。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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