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效期內仍可以繼續使用。補辦新的身份證后,舊的身份證不會被覆蓋。因為現行的二代身份證沒有密碼功能,不能通過修改密碼的方式停止卡片使用。居民身份證,是用于證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種法定證件,多由各國或地區政府發行予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