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員工休班不合法,在我國的職工法律中,帶薪休年假是職工的法定權益,如果你在原單位工作已經滿1年或以上,則你就能夠享受到一定天數的帶薪年假。另一方面,在企業方面,法律也賦予其權利按照生產需求去計劃放休假的細則,可分開也可以統一實施。因此,如果單位考慮到生產的實際而不能安排員工放年假,那么它就需要給予員工3倍的年假報酬,以彌補員工在這期間損失的利益。一旦單位不給休年假,而且拒不支付年假法定的工資報酬,則勞動者可以求助當地勞動保障局,一經核實,單位將被責令整改,這時候,員工年假工資就能如數歸還,而且單位還需要加付賠償金;如若企業繼續躲避,最終將會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一、不讓休年假在哪里可以投訴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員工要求休年假是其正當權利,企業應該給予安排。如果企業不給予安排,那么:首先,員工可以主動找到企業職能管理部門進行溝通,依法提出自己的權利主張;其次,員工可以向工會反映情況;再次,員工可以向勞動用工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讓當地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機構依法依規處理。最后,還可以通過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請求支付應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資。
二、請問帶薪年休假是強制性的嗎
帶薪年休假是法定的,但不是強制的,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但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